誰還記得黑森林?
文|蕭義玲
有些故事,自幼反覆聽聞,只要開頭一句響起,記憶便自動展開,一幕幕宛如舊戲重演。就像格林童話裡的〈糖果屋〉:「從前,有一對被逐出家門的兄妹:漢賽爾與格萊特⋯⋯」
這對小兄妹走進森林,遇見一間糖果做成的小屋——屋頂灑糖霜,牆面鑲巧克力。他們餓極了,顧不得多想,走了進去,沒察覺那是女巫設下的陷阱。
女巫把哥哥關進籠子,說要等他養得肥胖,再慢慢烹來吃;妹妹則成了她的僕役,日日點火、煮湯、餵食那隻籠裡的男孩。故事最終,妹妹機智反擊,把女巫推進火爐,救出哥哥,並帶著寶藏逃出森林,回到家時,後母已死,父親滿懷悔意,在門前等他們。故事就終結於:從此,他們過著幸福的生活。
可這,真的是終點嗎?兄妹回到家後,苦難就能翻篇?幸福就能開始?這些疑問曾長年沉在心底,多年後,在諾獎詩人葛綠珂(Louise Glück)的詩裡,我看見那盞塵封的燈再次亮起。
詩名為〈黑暗中的格萊特〉,是一首關於小女孩長大後的追憶之詩。整首詩的詩句簡練,卻極具穿透力:兄妹雖歷劫歸來,也得到了父親的庇護與安穩的生活,表面一切如常,格萊特卻一日比一日沉入內心的暗影。因為她發現,沒有人再談論過去——連哥哥也不。詩是這麼寫的:
沒有誰還記得。甚至你,哥哥,
好多個夏日的午後,你看著我,似乎
你想要離開,
似乎那些事從沒有發生過。
哥哥,那個曾與她共生死的人,為那段經歷劃下禁區,一觸即避,彷彿從未發生。他選擇遺忘,過起平靜的日子。
是的,這正是格萊特的痛苦。
它不只存在於年幼時一連串殘酷的經歷:飢餓、流離、迷失,落入女巫陷阱,甚至在命懸一線時將她推入火爐。真正致命的,是那個與她出入黑森林、那個她曾為之殺人的至親,不要這份記憶了。可以想見,當哥哥若無其事地過著平靜生活時,格萊特夢裡的窯房與尖頂依然聳立;當火光自童年的深處漫湧而來,她會開始懷疑:這一切,難道只是幻夢?
讀到這裡,我們已走進後來故事的核心:格萊特失去了共情的見證人,那是比表面的受創更深的身心陷落。因為當記憶無所依附、不被承認,記得的那個人還能是誰?
是以格萊特孤單。
事實上,童話之外,記憶與遺忘的衝突,以及由此衍生的自我認同危機,早已是現代人的普遍困境。它不只存在於當代文化理論中,也反覆出現在大眾影像裡。我想到那部由米歇爾・龔德里(Michel Gondry)執導、橫掃國際影壇的:《王牌冤家》(Eternal Sunshine of the Spotless Mind),也關心著同樣的課題──當共歷的愛情,只剩一方獨守廢墟,痛苦於焉誕生。
在這部被譽為「世代最動人的愛情電影」中,男女主角喬爾(Joel)與克蕾婷(Clementine)雖性格迥異、卻彼此吸引。喬爾內向壓抑、習慣退讓;克蕾婷則衝動感性、隨性直率。他們深愛彼此,也不斷爭吵。經過無數次情感磨損後,克蕾婷終於做出決定,走進「忘情診所」,將與喬爾的交往徹底抹除,試圖逃離這段關係。
喬爾在一次偶然的對話中,才知道自己被「刪除」了。
他驚訝、痛苦,因為當克蕾婷單方面刪除記憶,那段關係便不復存在。可對喬爾而言,那段日子仍像火光般殘燃心中,生活周遭充滿他與克蕾婷的物件:照片、衣服、蛋頭玩偶、她送的書、一起買的CD、日記⋯⋯,他躲不開,也走不出。他不只是失去一個人,而是失去見證那段關係的「他者」,而他曾經深深地活在那裏。
為了抵抗被拋棄的噬心之痛,他也到忘情診所報到了,不是為了報復,是想要重新在腦中創造沒有克萊婷的藍圖。
但事情沒那簡單。
就像〈糖果屋〉,當哥哥選擇遺忘的同時,兄妹間曾有的相依與真情,也將與不願想起的一切,一併在火焚中煙消雲散了。喬爾與克蕾婷的故事也是如此。當喬爾的大腦被一格一格重整時,他忽忽意識到不對勁,開始在腦中奔逃反抗,試圖把她藏進最深的記憶角落。他跑進童年、學校,甚至鑽進讓他羞恥的場景——那些他們留下愛情烙印的地方,連心痛也不放過。
故事說到這裡,創傷敘事的真正命題也浮現了:不是離開,而是抹除;不是失去,而是否認,才是暴力的藏匿處。因為記憶不是附加品,不是備份。它是人知道自己是誰的根,是活過的證明。
但這樣的發問,只屬於童話與電影嗎?從格萊特到喬爾,從親情到愛情,乃至世間所有的關係,是否都潛藏著相似的困境?還記得美國作家塔拉・韋斯特弗(Tara Westover),在《你當像鳥飛往你的山》(Educated)中憶及童年時曾遭哥哥暴力對待,長大後,她鼓起勇氣說出來,換來的卻是一句:「妳想太多了吧。」那一刻,她明白:當記憶不被接受,就失去了家人。
我常常想,在這個崇尚遺忘與更新的時代中,那些「記得的人」怎麼活下來?在一切都要被快速替換的縫隙裡,是否藏著許多無聲的傷口,不曾癒合,也無處安放?
我曾在一份訪談資料中,讀到一位年輕時遭政治迫害的長者。他說起當年,曾目睹好友在政治清洗中被帶走。多年後出獄,他試著和子女談起這段往事,但孩子只是淡淡地說:「爸,那麼久的事了,別想那麼多啦。」他從此噤口。我想像他說話時望向遠方的神情,不是悲傷,也不是憤怒,而是只有他還站在過去某個路口,喪失記憶的落腳處,只好收回自己。
那樣的靜默時刻,我也經歷過。
那日與失聯多年的朋友重逢。中學時,我們曾因為翹課偷騎機車被逮,被記過後,朝會時被訓誡為害群之馬。我提起那段恥辱往事,她卻笑說:「有這件事?」語氣輕得像說個無關痛癢的笑話。我頓時啞口。
我說不出話,是因為不確定和我站一起在講台前,被以壞學生示眾的人,真是她嗎?我又為何惦記著這段往事?是不是我誤解了那段經歷,把一點小事記得太久、太牢?還是我過於心胸狹隘,以致無法將故事打包刪除?
哲學家保羅・里克爾曾強調:記憶對個人與集體認同至關重要,而遺忘則可能造成深遠的裂痕。作家米蘭・昆德拉也曾說:「遺忘本身,便是不斷在生命中上演的死亡形式。」記憶構成了我們與他人之間的關係,那麼,當它被剝奪時,人該如何面對曾經活過的自己?又如何重新定義方向?
從童話中的火爐,到電影裡的忘情診所,再到我們心中無法安放的片段——我總在生活的邊緣處,在那些不肯散場的情緒餘燼中,看見記憶星星點點地閃現,彷彿在尋找一處未知的落腳之地。
因為它,真的曾經存在過。就像葛綠珂寫的:
「那黑森林,那火光熊熊。」
這對小兄妹走進森林,遇見一間糖果做成的小屋——屋頂灑糖霜,牆面鑲巧克力。他們餓極了,顧不得多想,走了進去,沒察覺那是女巫設下的陷阱。
女巫把哥哥關進籠子,說要等他養得肥胖,再慢慢烹來吃;妹妹則成了她的僕役,日日點火、煮湯、餵食那隻籠裡的男孩。故事最終,妹妹機智反擊,把女巫推進火爐,救出哥哥,並帶著寶藏逃出森林,回到家時,後母已死,父親滿懷悔意,在門前等他們。故事就終結於:從此,他們過著幸福的生活。
可這,真的是終點嗎?兄妹回到家後,苦難就能翻篇?幸福就能開始?這些疑問曾長年沉在心底,多年後,在諾獎詩人葛綠珂(Louise Glück)的詩裡,我看見那盞塵封的燈再次亮起。
詩名為〈黑暗中的格萊特〉,是一首關於小女孩長大後的追憶之詩。整首詩的詩句簡練,卻極具穿透力:兄妹雖歷劫歸來,也得到了父親的庇護與安穩的生活,表面一切如常,格萊特卻一日比一日沉入內心的暗影。因為她發現,沒有人再談論過去——連哥哥也不。詩是這麼寫的:
沒有誰還記得。甚至你,哥哥,
好多個夏日的午後,你看著我,似乎
你想要離開,
似乎那些事從沒有發生過。
哥哥,那個曾與她共生死的人,為那段經歷劃下禁區,一觸即避,彷彿從未發生。他選擇遺忘,過起平靜的日子。
是的,這正是格萊特的痛苦。
它不只存在於年幼時一連串殘酷的經歷:飢餓、流離、迷失,落入女巫陷阱,甚至在命懸一線時將她推入火爐。真正致命的,是那個與她出入黑森林、那個她曾為之殺人的至親,不要這份記憶了。可以想見,當哥哥若無其事地過著平靜生活時,格萊特夢裡的窯房與尖頂依然聳立;當火光自童年的深處漫湧而來,她會開始懷疑:這一切,難道只是幻夢?
讀到這裡,我們已走進後來故事的核心:格萊特失去了共情的見證人,那是比表面的受創更深的身心陷落。因為當記憶無所依附、不被承認,記得的那個人還能是誰?
是以格萊特孤單。
事實上,童話之外,記憶與遺忘的衝突,以及由此衍生的自我認同危機,早已是現代人的普遍困境。它不只存在於當代文化理論中,也反覆出現在大眾影像裡。我想到那部由米歇爾・龔德里(Michel Gondry)執導、橫掃國際影壇的:《王牌冤家》(Eternal Sunshine of the Spotless Mind),也關心著同樣的課題──當共歷的愛情,只剩一方獨守廢墟,痛苦於焉誕生。
在這部被譽為「世代最動人的愛情電影」中,男女主角喬爾(Joel)與克蕾婷(Clementine)雖性格迥異、卻彼此吸引。喬爾內向壓抑、習慣退讓;克蕾婷則衝動感性、隨性直率。他們深愛彼此,也不斷爭吵。經過無數次情感磨損後,克蕾婷終於做出決定,走進「忘情診所」,將與喬爾的交往徹底抹除,試圖逃離這段關係。
喬爾在一次偶然的對話中,才知道自己被「刪除」了。
他驚訝、痛苦,因為當克蕾婷單方面刪除記憶,那段關係便不復存在。可對喬爾而言,那段日子仍像火光般殘燃心中,生活周遭充滿他與克蕾婷的物件:照片、衣服、蛋頭玩偶、她送的書、一起買的CD、日記⋯⋯,他躲不開,也走不出。他不只是失去一個人,而是失去見證那段關係的「他者」,而他曾經深深地活在那裏。
為了抵抗被拋棄的噬心之痛,他也到忘情診所報到了,不是為了報復,是想要重新在腦中創造沒有克萊婷的藍圖。
但事情沒那簡單。
就像〈糖果屋〉,當哥哥選擇遺忘的同時,兄妹間曾有的相依與真情,也將與不願想起的一切,一併在火焚中煙消雲散了。喬爾與克蕾婷的故事也是如此。當喬爾的大腦被一格一格重整時,他忽忽意識到不對勁,開始在腦中奔逃反抗,試圖把她藏進最深的記憶角落。他跑進童年、學校,甚至鑽進讓他羞恥的場景——那些他們留下愛情烙印的地方,連心痛也不放過。
故事說到這裡,創傷敘事的真正命題也浮現了:不是離開,而是抹除;不是失去,而是否認,才是暴力的藏匿處。因為記憶不是附加品,不是備份。它是人知道自己是誰的根,是活過的證明。
但這樣的發問,只屬於童話與電影嗎?從格萊特到喬爾,從親情到愛情,乃至世間所有的關係,是否都潛藏著相似的困境?還記得美國作家塔拉・韋斯特弗(Tara Westover),在《你當像鳥飛往你的山》(Educated)中憶及童年時曾遭哥哥暴力對待,長大後,她鼓起勇氣說出來,換來的卻是一句:「妳想太多了吧。」那一刻,她明白:當記憶不被接受,就失去了家人。
我常常想,在這個崇尚遺忘與更新的時代中,那些「記得的人」怎麼活下來?在一切都要被快速替換的縫隙裡,是否藏著許多無聲的傷口,不曾癒合,也無處安放?
我曾在一份訪談資料中,讀到一位年輕時遭政治迫害的長者。他說起當年,曾目睹好友在政治清洗中被帶走。多年後出獄,他試著和子女談起這段往事,但孩子只是淡淡地說:「爸,那麼久的事了,別想那麼多啦。」他從此噤口。我想像他說話時望向遠方的神情,不是悲傷,也不是憤怒,而是只有他還站在過去某個路口,喪失記憶的落腳處,只好收回自己。
那樣的靜默時刻,我也經歷過。
那日與失聯多年的朋友重逢。中學時,我們曾因為翹課偷騎機車被逮,被記過後,朝會時被訓誡為害群之馬。我提起那段恥辱往事,她卻笑說:「有這件事?」語氣輕得像說個無關痛癢的笑話。我頓時啞口。
我說不出話,是因為不確定和我站一起在講台前,被以壞學生示眾的人,真是她嗎?我又為何惦記著這段往事?是不是我誤解了那段經歷,把一點小事記得太久、太牢?還是我過於心胸狹隘,以致無法將故事打包刪除?
哲學家保羅・里克爾曾強調:記憶對個人與集體認同至關重要,而遺忘則可能造成深遠的裂痕。作家米蘭・昆德拉也曾說:「遺忘本身,便是不斷在生命中上演的死亡形式。」記憶構成了我們與他人之間的關係,那麼,當它被剝奪時,人該如何面對曾經活過的自己?又如何重新定義方向?
從童話中的火爐,到電影裡的忘情診所,再到我們心中無法安放的片段——我總在生活的邊緣處,在那些不肯散場的情緒餘燼中,看見記憶星星點點地閃現,彷彿在尋找一處未知的落腳之地。
因為它,真的曾經存在過。就像葛綠珂寫的:
「那黑森林,那火光熊熊。」
附註:《Eternal Sunshine of the Spotless Mind》在台灣譯作《王牌冤家》,與原片名語意落差極大。原名取自18世紀詩人亞歷山大‧蒲柏(Alexander Pope)作品中的一句詩句,意指「無瑕的心靈所擁有的永恆陽光」,呼應片中對遺忘與幸福的哲學反思。中文片名雖具話題性,卻難以承載原片的詩意與重量,甚至可能誤導觀眾視其為一般愛情喜劇。此文中仍沿用原譯名,僅為方便辨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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