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像獎詩人百萬賞甄選制度之淺見
文 嵐翠
應綠蒂社長之邀,悉知「金像獎詩人百萬賞」旨在找尋一切峯頂上之詩人,深感敬佩。這樣的競逐將鼓勵詩人,保持創作能量,進而增添社會的文藝活水;同時,這樣的競逐也是危險的,因為獎金之高,在文學獎、徵文等比賽中,都難免會有「不平」的聲音,何況是抉擇「峯頂詩人」?如何抉擇、誰能抉擇都是需謹慎考量。畢竟文學獎項就是同儕審查,且難免主觀,如何盡量讓大家都能同意、接受這樣的限制,而願意參與、挑戰,勇往直前?縱使不是此獎的得主,也已經是在峰頂的路上,自有其風光明媚的景色。以下便是個人針對評選以及金像獎詩人資格的看法,僅作拋磚引玉:
以上便是筆者對於金像獎詩人百萬賞甄選制度之淺見,在讓諸位前輩、優秀詩人、專家學者參考,讓制度一屆又一屆更臻完善,讓詩人獲得對應的尊重與地位,且讓大眾更有福氣,能夠接觸到更多元、更棒的詩作,這便是筆者的理想了。
- 詩人(參賽者)條件:長期創作是基本條件,而因為是頂尖詩人,其參賽作品應要盡量能涵蓋所有詩的形式:長詩、短詩、俳句、截句、圖像詩、散文詩、小說詩,以及由詩人本身試圖開創的新的詩體、實驗詩體等,以證明詩人的詩藝跨足且駕馭多元的體例;作為頂尖詩人,詩的內容取材亦需廣泛:個人生活、哲思、情感、職涯、社會議題等,避免千篇一律的題材,已證明詩人的詩藝可將多元題材入詩;作為頂尖詩人,必能承先啟後、兼取古今東西,也就是技法上,能融會古典以及外國詩人句式,還有母語(臺語、客語以及原住民語等),廣袤吸收不同養分,並證明詩人有能力可以產出,成為新的詩作、帶動新的詩風。最後,頂尖詩人無關年齡以及一切背景(學經歷、宗教文化、性別認同、母語與種族等),十歲但有能力創作以上所述之詩作,便有資格競逐金像獎詩人百萬賞;已經九十歲,仍願意創作如上所述的詩作,也有資格競逐金像獎。此外筆者認為不需要推薦制度,無任何門戶之見,保持開放態度,也許能看見橫空出世的極優秀詩人。
- 評審遴選:金像獎詩人的評審,也必須具有頂尖詩人的實力,才有資格對於頂尖詩人候選者作審查。建議金像獎詩人百萬賞的評審,一定要遴選多位,有必要可能十位、二十位甚至三十位以上,原因是評審需要有上述領域的資深耕耘經驗,並不是評審本身要全部都很精熟,然而必須將金像獎詩人百萬賞的所有條件,都有資深評審來把關,例如一位資深截句詩人、一位資深族語詩人、一位鑽研外國詩的學者詩人,而且評審的背景跟經歷亦要兼取多元,以此類推,評審陣容將多元而齊全,去作金像獎詩人百萬賞的評選方能更謹慎,更有說服力。然而擔任評審,即失去競逐金像獎的資格,是故也要給予評審相對應的榮譽與地位,以表彰評審對於此獎項卓越的奉獻與付出。
- 評審制度:金像獎詩人百萬賞的評審必定是要一段時間,絕非如一般文學獎兩至三個月就會有結果。因為稿量多(每一位詩人的用心創作)以及評審多元,相對評審時間長,尚需開會討論、辯論。但在評審制度中,可以增加一項「入圍者現場報告」,即金像獎詩人百萬賞的評選已經到了決選,需要請入圍決選的詩人進行報告,由詩人親自講述自身的作品、創作的觀點,再由評審團隊提問、詩人回答。藉由此可以讓評審團更知道詩人的創作,避免因為不瞭解,而有誤會或是偏差,造成遺珠之憾。在入圍者報告完之後,尚需要時間決審,最終才誕生「金像獎詩人百萬賞」得主。
- 獎勵制度:所有參賽的詩人都令人尊敬,金像獎詩人百萬賞當然是在盡量完善的制度且有互動交流之下,誕生的頂尖詩人。然而入圍者也絕非實力不夠,都是頂尖的佼佼者,是故建議除了「金像獎詩人百萬賞」得主獲得獎金一百零一萬元之外,入圍決審的詩人,應也能考量能夠補助其詩集出版的獎勵(全額或是部分),也許能跟出版社合作,或由詩社協助出版,或爭取政府補助,讓優秀的入圍詩人的作品,也仍讓世人欣賞,這也是詩人寫詩的重要貢獻:「將詩傳承、將詩傳播。」也能承諾入圍者的詩集出版時,由評審陣容聯合推薦(推薦序或推薦短語),以支持詩人。
以上便是筆者對於金像獎詩人百萬賞甄選制度之淺見,在讓諸位前輩、優秀詩人、專家學者參考,讓制度一屆又一屆更臻完善,讓詩人獲得對應的尊重與地位,且讓大眾更有福氣,能夠接觸到更多元、更棒的詩作,這便是筆者的理想了。